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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正宁县2018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通知

来源:印象庆阳网 发布时间:2018-11-13 11: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

宁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及中央、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县“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巩固今年以来的学法用法成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正宁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为主。 

    二、考试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正宁各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四、考试的命题、试卷及考试组织形式 

(一)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具体实施。县司法局负责命题、网上在线阅卷、登分等工作。 

(二)试题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三类。11月10日县司法局将试题发布在《印象庆阳网》(网址: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登陆《印象庆阳网》,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线考试。

(三)网上考试入口填写报名单位和姓名时,要填写单位全称并与本单位报送的报名表相统一(如“正宁县司法局”不能填作“县司法局”、“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或其他;姓名也不能出现别字,如“王晓丽”不能填作“王小丽”),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有效导出,将以未参考统计。 

五、考试说明 

登陆印象庆阳网(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点击首页横幅模块《庆阳市2018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入口》参加考试,为杜绝替考现象,同一用户名不得进行多人答卷,否则视为无效成绩,成绩以零计算。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完成网上在线法律知识考试,答题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考试结果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进行通报,凡未参加本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二)各单位、各部门业务主办要及时添加正宁普法考试群,群号是190633212,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以便联系(考试结束后不要退出该群)。请及时将参考人员电子版名单于11月5日前(电子版式样见本文附表,必须是Excel格式,电子版式样在群文件或者正宁信息网下载)上传至正宁普法考试群文件,同时将参考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司法局211办公室。有下属垂直管理单位的由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报名和考试(主要包括乡镇派出所、法庭、食药所、国土所、税务分局、工商所、电管所、新华书店、邮政所、信用社、农行、工行、公路段、林场、畜牧站、林业站、敬老院)。各乡镇其它单位具体由司法所负责督促报名和考试(主要包括乡(镇)政府、卫生院、学区、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等),请司法所整理好乡(镇)直单位信息,统一上传至正宁普法考试群文件,单位名称格式为正宁县**乡镇政府(学区、卫生院等)。登录时填写的单位名称、姓名要和业务主办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登陆。

联 系 人:王永平

联系电话:13884108000

2018年正宁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通知.doc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