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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环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集体约谈会召开

来源:印象庆阳网 发布时间:2018-11-15 14: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9日,环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瑞约谈了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各司法所长、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约谈对象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表》上进行签字认领。

会议指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不断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抓党纪条规“常学习”,抓廉政约谈“常提醒”,抓重要时节“常鸣钟”,抓专题教育“常警示”,抓系列活动“常熏陶”,精心开展一系列有教育意义的廉政活动;要在学习《条例》上用心,切实增强遵守、维护、捍卫这项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坚决履行“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要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司法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二要切实履行好纪检组“监督责任”,局纪检组要组织开展好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三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各司法所人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情况。四要严明考勤纪律,坚决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制度;严明上班纪律,坚决做到工作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明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必须请假;严明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和顶替。五要严明财经制度,财务股要遵守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各服务收费部门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法援中心和基层股要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专项资金按标准发放;各司法所要严格按照个案补贴管理办法,将个案补贴发放至各人民调解组织。六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登记、红白喜事申报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会议强调一要靠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部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带好队伍、管好下属、抓好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对于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做好组织协调、认真分析研究、带头攻坚克难、合理安排部署,各股(室)、处(所)负责人要做好任务分解、工作分工和督促实施,工作人员要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三要提升工作效能,做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反对办事拖沓、不出效率的工作作风,做到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四要强化服务意识,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达标通过验收;要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提升规范执法和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提振主动作为和敢于担当的工作精神,遏制工作中不作为、不尽责、慵懒散慢等作风顽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