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庆阳市就认真做好全市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市政府进行安排部署。
本轮换证主要任务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对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监督业务素质;对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监督资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信息档案,换发新式法证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换证工作分培训考试、资格确认、证件换发3个阶段进行。培训考试阶段,庆阳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人员必须参加学习培训,培训内容由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组成。行政执法机关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各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实施。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参加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试卷由省司法厅从《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库》中随机抽取,参加考试的人员及场地由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可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上岗执法。
资格确认阶段,庆阳市司法局负责本级政府所辖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及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县(区)司法局负责本级政府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市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上报省司法厅确认。资格确认过程中,要将审查与清理相结合,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对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公务员评议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不得确认执法资格。同时,要向社会公布合格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证件换发阶段,庆阳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证件换发由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谁确认谁发证”的原则进行。对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执法机关和监督人员,由行政执法机关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申领汇总表、监督证申领汇总表和信息采集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通过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申报,按流程办理,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发证权限加盖政府印章,并制作证件,证件由省司法厅统一监制。
换证时间,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原有执法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通过网上申报和填表申报方式,向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证。因全市机构改革工作涉及机构名称变动、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等事宜,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19年7月1日。(王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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