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解民忧 司法为民暖人心
2019年2月28日早晨刚上班,一位中年男子风尘仆仆的来到公证处的值班大厅,向公证员申请办理一份委托公证。公证员热情的接待了当事人,并对其要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了解得知这位男子的儿子得了肾病,身为父亲的他要将自己的一个肾捐献给儿子。按照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要求,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必须到场,在医院举行肾脏捐赠会。但这位男子的姐姐患乳癌,刚做完手术,在庆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不能前去,所以他姐姐需要办理一份委托公证,委托其他近亲属代表她去参加这个捐献会。
公证员了解完这个情况后,告诉这位男子,她姐姐的这个状况,按照国家法律援助的规定,可以享受公证法律援助,国家为她免费办理公证。他的姐姐现在患癌住院,按国家提倡的“放管服”改革精神,我们公证处可以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这位男子听完公证员的答复后,约好第二天早晨去医院办公证手续,因为他马上要去兰州做手术。
第二天早晨天飘起了小雪,两名公证员拿着准备好的资料,早早的就到了医院找到了肿瘤科34床的女当事人,即办理此项委托的当事人。当时这位女当事人正在输液,公证员亮明身份后,坐在女当事人的病床旁和她轻声的交流,询问了她的病况,鼓励她配合治疗,树立信心。随后公证员向其再次了解了她申请办理此公证的原因、目的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告知其办理公证后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头脑清楚,表达清晰,对公证员所说的一切都表示明白,并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确认,很快此份公证办理结束。之后女当事人的弟弟还给公证员的微信上发来“谢谢你了,党的好领导。”质朴的语言,充满了感激之情,这是党的惠民政策好,切切实实的落实到了老百姓的身上,帮助了弱势群众,服务了社会大众,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弘扬了司法为民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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