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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环县、庆城召开座谈会 推动建立多元 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来源:印象庆阳网 发布时间:2019-03-15 16: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12日至14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志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吕民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成祯一行13人赴环县庆城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参观了环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环江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随后在环县和庆城召开了座谈会。环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虎、庆城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渊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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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环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虎对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平台搭建、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近期即将开展的工作做了介绍。他指出,调解工作室工作开展一年来,调解化解了486件纠纷,基本达到了法院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但还存在调解室管理不够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数量偏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在今后要力促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立法院信息联络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库、审务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建立健全案件分流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投入,力争年内实现诉讼案件下降的目标。庆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渊对庆城律师在县法院值班室和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工作做了介绍,充分肯定了县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值班律师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提出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全面推进,庆城县律师资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等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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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甘肃环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廷锋就环江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做了介绍。他说,律师调解工作室运行半年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收取适当费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件,律师调解员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具备跨专业的复合能力,在调解中具有很大优势。但由于纠纷来源、调解经费、司法确认等没有规范性的文件指导,阻碍了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成祯受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委托,就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如何开展提供了初步的方案。他表示,经与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初步商议,拟在市律协成立律师调解中心,在人数较多、条件具备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受理调解人民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指派、当事人申请的矛盾纠纷。由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统一受理后指派到各律师调解工作室办理。设立律师调解室:一是发挥律师职业优势,介入诉前、诉中调解,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为法院审判工作减压;二是可以快速、有效化解纷争,并确保及时履行,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时间和精力,减少诉累;三是切实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实现执业价值,提升和拓展律师业务。达成的协议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经费可以采取律所按件收费、法律援助、政府购买、公益指派等多种形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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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民国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按中央、省、市部署,推进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积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为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新时代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出贡献。

刘宏伟代表市中级法院对环县、庆城法院、司法局、律师、调解组织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他指出,近年来,诉讼案件多,法院审判员人数少,存在客观困难。环县积极探索,部署早、行动快,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人民调解有法律法规和成熟的经验,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积极进行了探索。通过调研座谈,在三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是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的重要性成为大家的共识;二是对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在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有了共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机构设置、配套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这些建议和意见有利于我们在制定措施中充分考虑和吸纳;三是各方面建议,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市中级法院将继续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其他县区继续开展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尽快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指导司法确认、律师调解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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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杰首先感谢市、县两级法院多年来对全市律师工作的关怀和支持,他指出,市司法局党组对这次调研活动十分重视,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市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环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配合默契,在县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环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律师调解室,成效初显,为全市树立了榜样。他要求,县司法局在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和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室,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积极和县法院沟通,要在司法确认等工作上积极研究、思考,做好引导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兑现个案补贴;对马成祯副会长汇报的律师调解工作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在市律协成立律师调解中心和条件具备的律师事务所成立调解工作室,要认真研究探讨,积极探索新时代律师调解新模式、增强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责任感,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律师调解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促进律师调解参与诉讼服务工作取得成效。要认真贯彻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在西峰、环县、庆城、镇原等县(区)实现全覆盖。针对个别县(区)律师资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现实,可以申请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通过采取统筹调配市属律师资源,对口支援等形式,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评估工作效果,共同做好委托辩护要求转达、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和通知辩护、律师值班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办案经验的条件进行筛选和推荐,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发挥优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示范作用,开展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办案补贴。引导辩护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