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上门服务
近年来,镇原县公证处下大力气拓展便民服务,建立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解决了此类群众办证难的问题。
我县屯字镇陈畅村畅某2015年在某银行存入9万元定期存款,存期5年,2017年初畅某因病死亡;因存款未到期,畅某生前并未支取;2019年,存款到期日,其儿子和女儿到银行取款时,银行以存款人死亡不能亲自办理手续拒绝支取,并要求畅某的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借公证书到银行提取上述存款。
接畅某子女申请,我处受理了该公证事项,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到达公证现场,但畅某的配偶张某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又急需提取此笔存款支付医疗费用。处领导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决定特事特办,开启服务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员及助理人员赴陈畅村畅某家收集办理公证相关资料并当场出具公证书,帮助畅某家人在公证当天顺利提取了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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