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生,都有他罩着!(之五)
12月4日
是我国国家宪法日

毕业工作
毕业后的我们,
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
招聘会上各式各样的公司,
给了我们很多的自主选择机会,
过五关斩六将,
得到心仪的工作那一刻起,
我们也要踏入职场,
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
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
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
宪法面前都不允许!
宪法规定: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当然,
在工作的同时,
我们也需要依法纳税。
宪法规定:
第二章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受到威胁、诽谤、辱骂?
别担心,有宪法给我们撑腰!
宪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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