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暨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张掖市召开

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牛纪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雯,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学忠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主持会议。
牛纪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法治乡村建设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强调指出,近年来,各地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认识和摆位在逐步提高,推动的力度在逐步加大,工作的成效在逐步显现,一些点上的经验也很生动鲜活,希望大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新的进步、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指出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各个方面。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顶层设计上为法治乡村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乡村这个总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要求,全面规划,认真部署,整体推进,不断提高乡村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要认真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创建责任,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结合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法律明白人”培养、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村规民约等工作,努力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工作水平。要严格考核命名,考核既要有软指标,也要有硬任务,各级要按照“八有”标准,严格实行逐级筛查评定,强化动态管理,防止名不符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县乡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提升工作质效。要调动村“两委”和各类自治组织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和涉农部门协调,形成法治乡村建设的合力。
会议指出
在全面依法治国“大盘子”中,法治政府建设是主体工程,具有牵引性作用,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再加大力度,再查漏补缺,确保甘肃省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
要坚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要在重大项目里,将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辅助工作力量建设项目纳入其中,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指导各地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激发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活力,拓展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会议还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工作任务上再落实,在考核审查上再强化,在服务保障上再发力,全面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政府和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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