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强化制约监督 杜绝执法司法不公不廉
执法司法权是极为重要的国家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以强有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政法队伍一旦出现违法乱纪问题,势必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权威。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党中央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约监督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把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监督落实到位,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政法改革的深化。从权力行使看,执法司法活动专业性强,自由裁量权大,加强制约监督具有特殊意义。经过改革,执法司法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适应新的执法司法运行模式的制约监督制度尚不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正处于新旧体制交叉磨合期。要深刻把握执法司法权运行规律特点,加快构建新型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人民群众的呼声。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伸,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经过不懈努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执法司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不公、不廉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围绕“重在体系建设”的任务去推动落实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涉及政法工作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强大合力,增强制约监督的协同性、整体性。
——抓学习宣传。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改革推进会精神、特别是郭声琨同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1+5”改革文件,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深入宣传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重大意义、重大举措、重大进展,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系统勇于自我革命、主动加强制约监督的决心和成效。
——抓优化细化。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郭声琨同志讲话提出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7个方面改革任务,深入研究细化贯彻落实的思路措施。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抓改革创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创新理念思路,大胆突破固有模式、惯性思维的束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推动创新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创新方式手段,鼓励基层政法单位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好办法,加强交流借鉴,把“一地盆景”变成“满园风景”。
——抓正反典型。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引导,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突出英模示范,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的感人事迹、崇高品质,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养成在制约监督中行使职权的习惯。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印发警示录忏悔录、拍摄警示片、违法违纪干警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抓督促检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改革走深走实。今年第四季度,中央政法委将组织开展改革专项督查,推动中央政法各单位、各级党委政法委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对于改革成效突出的,要在明年上半年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上专题发言。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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