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发出重要通知!在公共场所要坚持戴口罩!
那么,哪些场所应该佩戴口罩?
如何科学佩戴口罩?
相信很多人还有所疑惑
不要着急
就在今天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在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的通知》
陇报君现在带大家看看权威部门怎么说~
一
下列场所人员必须戴口罩
(一)在室内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三)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工作人员及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
(四)学校(含托幼、培训机构)进出人员及安保、值守、清洁、食堂的工作人员。
(五)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农贸(海鲜、水产品)市场、药店及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及顾客。
(六)政务大厅、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
(七)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歌舞厅、KTV、酒吧等密闭场所的从业人员及顾客。
(八)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公安监所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九)电梯等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戴口罩的人员。
二
科学选购使用口罩
(一)公共场所须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重点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口罩;儿童不能戴成人口罩。
(二)戴口罩前、脱除后应洗手;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用双手调整鼻夹使之贴合面部;戴口罩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三)如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四)建议随身携带口罩,以便在规定场所使用。携带口罩应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食品袋中,并防止口罩变形。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点、进口货品从业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主管部门指导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三
引导市民坚持戴口罩
01
要加大宣传倡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LED屏、“乡村大喇叭”等媒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市民出门携带口罩、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02
要加大行为引导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时须戴口罩,特别是在公众场所、公务活动中严格落实全员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03
要加大督查指导
三要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共场所市民戴口罩的督查,指导在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戴口罩提示和平价口罩购买服务点,对未携带口罩的市民提供现场购买服务,劝阻未戴口罩者进入公共场所,确保进出人员规范戴口罩。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