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司法行政人在行动
宁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6日0时至8时,宁县湘乐镇湘乐村油东、油西、罗沟组先后发生山洪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湘乐司法所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工作人员闻“汛”而动,第一时间投身于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中,全力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防汛救灾攻坚战贡献司法行政基层力量。
灾害发生后,湘乐司法所服从党委政府安排,取消国庆休假,全程积极参与,转移受困人员到安置受灾群众,清淤除险,组织群众对油坊沟等6处沟口和湘乐川河道淤泥、杂物等清理、受阻道路疏通工作,并在危险路段设置了警示牌、布设了警戒线,湘乐司法所始终坚守在抗灾救灾第一线,完成镇政府交付的各项任务。
考虑到许多群众因为家里受灾,大部分群众集中安置在宁县三中操场,情绪较为激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早晚班全程驻守安置点,司法所工作人员蹲守在安置点向群众积极宣传《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防汛抗灾法律法规知识,疏导群众情绪,保证灾后安置工作平稳进行。在积极抗灾救灾过程中,司法所还密切关注因灾情引发的涉及房屋、宅基地、农田等纠纷及早做好预防工作,协助各村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尽早调解,防止事态恶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洪水无情人有情,面对灾情,湘乐司法所立足本职工作,通过法治宣传、参与抢险救灾、化解矛盾纠纷等为湘乐镇抗击灾情贡献出基层司法力量。
正宁县司法局
近期,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正宁县永正镇全域受灾,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面对汛情,永正司法所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及时反应,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司法干部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行动,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抢险救灾。灾情就是命令,按照永正镇党委政府部署,司法所干部快速深入佛堂、路里、堡住、上官庄等村,坚守防汛救灾第一线,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安置、清淤除障、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先后转移群众26户、排查隐患并设置警示标志27处,清理路障12处、帮助群众加固房屋和围墙5户、34米。
以防为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紧密结合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调处”行动,密切关注因灾引发的邻里排水、围墙坍塌、房屋损毁等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针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召集相关人员积极调解,防止纠纷激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近期,先后排查调处涉汛涉灾矛盾纠纷3起,全力保障了防汛减灾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管治结合,强化“两类人员”监管和法治宣传。灾情发生后,永正司法所通过电话访问、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全面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和家庭受灾等情况,防止因灾导致监管对象的失控漏管。同时,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防洪法》《防汛条例》《安全生产法》等防汛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执行防汛救灾命令,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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