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引领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人社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了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其中,我市合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长王永刚同志榜上有名,他也是我省社区矫正系统里唯一入选的典型代表。在此之前,他曾先后荣获“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全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庆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庆阳好人”“合水县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多年以来,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深钻细研相关法律和业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他探索总结出“四个一,三评定”社区矫正工作法,形成独具特色的“合水模式”。
他将陇东学院心理教育资源引入社区矫正工作,推出“十个一”矫正模式,在县看守所建立全市第一家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

他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查找社区矫正执法风险点,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台账,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制作出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台账和档案样本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应用。

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庆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学习宣传王永刚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典型引领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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