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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6:52:5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纲,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加强管理、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为着力点,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做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对接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面建立公共法律平台。全市上下要建立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开通并使用。市、县(区)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实施部门,要把懂业务、懂技术的人员专下来,按进度、按要求推进实施。

(二)全面运用公共法律平台。市局和县(区)司法局要同步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智慧司法”,与“12348甘肃法网”链接,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为基本职能,并逐步引入司法行政主要业务,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省厅已实行对全省进展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的制度,将“12348甘肃法网”的知晓率、使用率等纳入市(州)年终考核内容。要落实好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制度,发挥热线平台作用。从3月份起,由市局负责,每月1日、15日将各县(区)实体平台建设进展情况上报省厅。

(三)从严管理公共法律平台。“12348甘肃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后,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上舆情和热线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在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能上下功夫。要加强数据库建设,加快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和业务信息共享,信息对接。市局将在8月份进行全面督查,适时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观摩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塑造全民法治信仰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全市上下要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新修改后的宪法,充分利用一切舆论阵地和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塑造全体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培养法治习惯。

(二)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要加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制度,靠实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构建普法新格局。积极探索推进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措施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宣传阵地事业化,提升运用“互联网+”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建立网络矩阵、公众微信群、客户端,把法治宣传逐步推送到千家万户,覆盖到全体公民,并以此实现对县(区)、行业、单位的考核评价。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等制度,积极推动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突出学校普法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做到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要深化“法律九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进网络)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四)加大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全力打造“巧儿说法”特色品牌,继续办好“一报三网一栏目”,广泛应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全面搭建起“电视说法、电台问法、报纸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户外宣传”等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媒体普法平台。抓好“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普法带头人等队伍建设,广泛引入社会资源壮大法治宣传力量,努力实现普法工作转型升级。

(五)紧盯“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市局将提前制定好督查方案、考核标准,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行督查评估。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督查评估。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七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表彰中期先进,总结经验,谋划好下一段工作。

三、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一)认真开展全市政法工作提升年活动。要按照市委确定开展的“全市政法工作提升年”活动,做好全市政法工作“十件大事实事”的安排意见,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都要制定行动方案,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效化解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

(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年内在法院系统、环保系统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规范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及人员组成,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内务台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各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从主要考量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逐步变为主要考量民转刑发生率、命案发生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重大非正常上访率、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率等要素上来,增强调解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要落实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今年,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机制不落实,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县(区),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年终考核要加大扣分,主要负责同志要约谈、检查。

(三)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县(区)司法局要配合省厅升级改造的“智慧司法”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使用“12348甘肃法网”在线预约、在线调解的功能,发挥网上调解、微信调解等作用,满足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调解帮助的需求。

(四)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查、整顿工作,抓紧收回被挤占、挪用或截留的政法专项编制,实现专编专用,抓紧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规范管理,确保每一司法所至少配备3——5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司法所九项职能作用。要落实《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和“精气神”。

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在6月底之前成立庆阳市律协党委,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把律协挺在前面。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协会制度建设,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建立违规违纪惩戒机制、不良执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制定律师办案质量评查制度,把办案质量作为律师等级评定、向社会推荐优秀知名律师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律师派驻两级法院、看守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制度。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和规模化建设,开展对规模小、办案不规范和群众投诉多的律师事务所的检查、整顿。强化律师政治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推荐律师名录库。要突出抓好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律师调解、律师参与信访“四项工作”,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微信群全建立。县(区)司法局作为落实责任主体,组织辖区村(居)组织与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推进基层民主决策进程。

(二)推进公证工作上台阶。在完成公证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在6月底前,对以前配备的公证处主任、副主任不是公证员的,要全部调整。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强化公证工作监督,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公证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建立对办证终身负责制度,提高公证人员办证的质量意识。

(三)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着力在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提升质量上做文章,严格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核准登记工作,全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整改活动,彻底核查每一个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推进能力验证和资质认定,严格依规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

(四)法律援助工作要提标、提质、扩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使这项民生实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要加强法律援助资金监管,专款专用。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一)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按照省司法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干预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合水、西峰、庆城已建成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今年要再完善、再提高;其他5个县要参照建设标准,年底前全部建成。二是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特殊人群心理疏导矫治,把心理干预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心理服务等方式,逐步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体制,为这一特殊群体 “打开心墙”,避免重新犯罪,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化。三是围绕“两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组织、策划、参与、实施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市、县(区)司法局与监狱要加强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监狱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继续推行“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流程,完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分级管理、奖励惩罚、教育学习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全面提升科技运用水平,规范设备配置,配齐执法记录仪、指纹和面部识别仪、身份证识别仪、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标准化心理咨询软件等设施设备,全力打造设施健全、制度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社区矫正平台,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要充分发挥远程会见系统的作用,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二) 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深入贯彻省司法厅等1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两个管理办法”(《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补助政策,巩固已建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探索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基地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困难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要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向监狱延伸,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今年,把必接必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县(区)年度考核。省内衔接率要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防止重新犯罪。

六、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工作力度,下实手补齐工作短板

(一)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深研细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统一思想,弥补短板,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案件、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继续做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各项内容的动态调整和补充完善工作。同时,加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信息基础建设,实现与司法部、司法厅各类信息平台的对接,与各部门的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充分运用政法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数据衡量和评价司法行政的工作成效,实现网络通、会登陆、会操作、会录入、会应用的“一通四会”目标。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智慧司法”安全运行。

(四)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经费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经费保障水平。各县(区)要按照经费保障的规定和要求,积极争取落实公用经费、人民调解“三项经费”、省内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配套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和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制约和影响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发挥的人、财、物等瓶颈问题。要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做到安全高效运转。

七、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为最大的政治,进行再部署再发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继续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两会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县(区)司法局推行的干部职工“一月一法一学一考”(每月确定一部法律,月初组织辅导,月末组织考试)的学习制度,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学党章、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加强班子建设。各县(区)要协助当地  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选好配强局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齐配强司法所长,落实正科级待遇,全面提高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的能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牢把握党组(支部)主体责任、党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业意识。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和工作发展提供保证。

(四)推进精准扶贫。围绕实施省委、市委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开展进村入户,加大政策协调落实和脱贫帮扶力度,全面完成2018年度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