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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6:56: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市委政法委确定的“十件大事实事”落实见效,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市局决定2018年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目标,以从严管理、强化服务、维护稳定、注重基层、强化落实为着力点,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改进作风,主动担责, 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工作理念全面创新。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既创新理念,精心谋划、多点突破,又遵循规律,突出特色、打造品牌,通过打造一些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亮点工作,实现以法治方式和法治理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二)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坚持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奋进拼搏精神,既要紧盯2018年度工作责任书确定的指标任务,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又要着眼提高工作质量,优化工作效果,提高标准,抓实细节,实现工作标准更高、过程更细、质量更优、效果更好的目标。

(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上下功夫,在抓进度、抓规范、抓整改上求突破,力争使短板得到弥补,问题切实整改,基础不断改善,保障更加有力。

(四)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司法行政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履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岗双责”,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团结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群众、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工作内容

(一)聚焦特色亮点抓创新。立足实际,善于挖掘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实现“重点显特色、难点有突破、亮点创品牌”。

1、全面建立公共法律平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开通并使用。市、县(区)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实施部门,要把懂业务、懂技术的人员专下来,按进度、按要求推进实施。

2全面运用公共法律平台。市局和县(区)司法局要同步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智慧司法”平台,与“12348甘肃法网”链接,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为基本职能,并逐步引入司法行政主要业务,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将“12348甘肃法网”的知晓率、使用率等纳入县(区)年终考核内容。靠实、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制度,发挥热线平台作用。

3、从严管理公共法律平台“12348甘肃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后,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上舆情和热线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在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加强数据库建设,加快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和业务信息共享,信息对接。(以上1——3项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同志负责,法律援助管理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二)聚焦目标任务抓提升。围绕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十件大事实事”,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市委确定开展的“全市政法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目标化台账管理,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带动整体工作提升突破。

4、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新修改后的宪法,充分利用一切舆论阵地和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塑造全体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培养法治习惯。

5、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制度,靠实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构建普法新格局。积极探索推进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措施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宣传阵地事业化,提升运用“互联网+”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建立网络矩阵、公众微信群、客户端,把法治宣传逐步推送到千家万户,覆盖到全体公民,并以此实现对县(区)、行业、单位的考核评价。

6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等制度,积极推动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突出学校普法教育,有计划地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编写普法教材,力争秋季开学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深化“法律九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进网络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正宁县、西峰区分别在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创建上提升水平。

7加大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巧儿说法”普法品牌影响力。继续办好“一报三网一栏目”,广泛应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全面搭建起“电视说法、电台问法、报纸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户外宣传”等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媒体普法平台。抓好“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普法带头人等队伍建设,广泛引入社会资源壮大法治宣传力量,努力实现普法工作转型升级。

8紧盯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市局将提前制定好督查方案、考核标准,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行督查评估。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直部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督查评估。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七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表彰中期先进,总结经验,谋划好下一段工作。(以上4——8项由法教办主任苏文振同志负责,宣教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9、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年内,在法院系统、环保系统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规范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及人员组成,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内务台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各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从主要考量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逐步变为主要考量民转刑发生率、命案发生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重大非正常上访率、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率等要素上来,增强调解工作的实效性。

10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县(区)司法局要大力配合省厅升级改造的“智慧司法”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使用“12348甘肃法网”在线预约、在线调解的功能,发挥网上调解、微信调解等作用,满足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调解帮助的需求。

11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查、整顿工作,抓紧收回被挤占、挪用或截留的政法专项编制,实现专编专用,抓紧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规范管理,确保每一司法所至少配备3——5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司法所九项职能作用。落实《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以上9——11项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钊同志负责,基层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12、推进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在6月底之前成立庆阳市律协党委,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把律协挺在前面。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协会制度建设,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建立违规违纪惩戒机制、不良执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制定律师办案质量评查制度,把办案质量作为律师等级评定、向社会推荐优秀知名律师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律师派驻两级法院、看守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推荐律师名录库。突出抓好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律师调解、律师参与信访“四项工作”,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微信群全建立。县(区)司法局作为落实责任主体,组织辖区村(居)组织与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推进基层民主决策进程。

13、推进公证工作上台阶。在完成公证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在6月底前,对以前配备的公证处主任、副主任不是公证员的,要全部调整。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强化公证工作监督,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公证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建立对办证终身负责制度,提高公证人员办证的质量意识。(以上12——13项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同志负责,律公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14、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核准登记工作,拓展司法鉴定服务范围,建成规范化司法鉴定平台,全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整改活动,彻底核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推进能力验证和资质认定,严格依规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淑芬同志负责,司法鉴定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15、法律援助工作要提质扩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使这项民生实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加强法律援助资金监管,落实经费预算,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专款专用。(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同志负责,法律援助管理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16、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按照省司法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干预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合水、西峰、庆城已建成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今年要再完善、再提高;其他5个县要参照建设标准,年底前全部建成。是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特殊人群心理疏导矫治,把心理干预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心理服务等方式,逐步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体制,为这一特殊群体 “打开心墙”,避免重新犯罪,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化。三是围绕“两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组织、策划、参与、实施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市、县(区)司法局与监狱要加强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监狱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继续推行“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流程,完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分级管理、奖励惩罚、教育学习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全面提升科技运用水平,规范设备配置,配齐执法记录仪、指纹和面部识别仪、身份证识别仪、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标准化心理咨询软件等设施设备,全力打造设施健全、制度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社区矫正平台,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庆城县要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方面创出经验。(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钊同志负责,社区矫正管理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17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等1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两个管理办法”(《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补助政策,巩固已建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探索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基地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困难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向监狱延伸,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充分发挥远程会见系统的作用,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今年,把必接必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县(区)年度考核。省内衔接率要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防止重新犯罪。(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淑芬同志负责,刑解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继续做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各项内容的动态调整和补充完善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同志负责,调解仲裁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三)聚焦保障抓基础。紧盯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推动关口前移,工作下沉,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进一步做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19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信息基础建设,实现与司法部、司法厅各类信息平台的对接,与各部门的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充分运用政法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数据衡量和评价司法行政的工作成效,实现网络通、会登陆、会操作、会录入、会应用的“一通四会”目标。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智慧司法”安全运行。

20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要按照经费保障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汇报争取,落实公用经费、人民调解“三项经费”、省内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配套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经费,足额保证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制约和影响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发挥的人、财、物等瓶颈问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做到安全高效运转。(19——20项工作由法教办主任苏文振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为最大的政治,进行再部署再发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继续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两会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县(区)司法局推行的干部职工“一月一法一学一考”(每月确定一部法律,月初组织辅导,月末组织考试)的学习制度,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要通过学党章、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2、加强班子建设各县(区)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汇报,选好配强局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齐配强司法所长,落实正科级待遇,全面提高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的能力。市局政治部要适时督查、协调,推动落实。

23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牢把握党组(支部)主体责任、党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业意识。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和工作发展提供保证。(21——23项工作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卜拴麟同志负责,政治部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左淑芬、王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卜拴麟同志,法教办主任苏文振同志为副组长,各科(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教办主任苏文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总结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科(部)室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确定的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标准,建立考核指标,制定推进计划,靠实工作责任。要督促每个县(区)司法局至少谋划确定2——3项亮点工作,4月底前,各县(区)将具体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注意总结经验。要注意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使每项创新提升事项脉络清、效果实、易推广,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纵向对标对表,横向学习提升。要把抓当前与谋长远结合起来,严格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方向,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在学习借鉴中提升自我,在寻求突破在积累经验。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成果,动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促进工作信息纵横交流参考。

(三)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动态研究推动,每月跟进掌握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通报,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年终总结评估,亮晒工作,紧盯进度,直面问题,推进落实。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等方式,全程跟进,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好做法、好经验,掌握活动开展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检验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工作成效。

         (四)加大考评督查。把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年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客观公正地评定工作绩效。市局今年设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提升奖”,建立市局县级干部每人包抓一个县(区)、各县(区)司法局科级干部包抓乡(镇)、司法所长包抓村、村调委会主任包抓组的四级联抓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查究制度,对创造出典型经验、成功打造出工作精品的县(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被动应付、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