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对高层民用建筑日益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近日,庆阳市印发了《庆阳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总结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和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特殊场所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主要包括高层民用建筑施工期间、设备用房、竖向管井、外保温材料、户外装饰、排油烟管道、电动自行车、库房、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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