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 以数字化监管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近日,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前,主动出示由“陇上e企查”系统生成的专属二维码。企业负责人通过手机扫码后,检查单位、执法人员、法定依据、检查事项及频次等信息一目了然。这是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严格落实甘肃省“扫码入企”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10月1日全省“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正式上线以来,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扫码入企”工作流程,依托“陇上e企查”系统,构建“事前赋码备案、事中亮码核验、事后码上评价”的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机制,通过数字技术手段为入企检查戴上“紧箍咒”,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

事前严格审批赋码: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前,执法人员通过“陇上e企查”系统提交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事项、依据、频次、时间及执法人员等信息,经审核备案后生成唯一“检查任务码”。无“检查任务码”的,一律不得开展入企检查,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检查、无证检查。
事中落实证码双亮: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检查任务码”,做到“亮证+亮码”双到位。企业通过手机扫码,可实时核验执法人员资格、检查依据、事项内容、检查频次等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检查,企业有权拒绝,并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甘肃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事后强化评价监督: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及时将检查情况、现场证据、处理结果等信息上传系统,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企业可通过扫码对执法程序规范性、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检查工作效率等进行满意度评价,提出意见建议,评价结果直接纳入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形成“检查—核验—评价—整改”的闭环管理。
自“扫码入企”制度推行以来,通过系统预警功能有效压减了多部门重复检查,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检查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贯彻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强化对违规检查行为的监督问责,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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