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8期】 在客运站强行拉客收取人头费并要求司机无偿带货的行为属于黑社会性质
基本案情:马某组织了一批社会青年在客运站附近为黑出租拉客并收取人头费,如果遇到拉货的客户就私自收取运输费并强行要求客运司机帮他们运输货物,从中牟利。在该组织中,高某负责日常管理并将所收的带货款、人头费打入马某的账户,龙某负责记账,其他成员负责强迫司机无偿带货,并向委托人收取带货款。为了收取带货款、独霸运输带货生意,马某先后多次自行或指使、策划、组织手下对不服从带货的司机进行殴打、伤害、威胁,围堵车辆,并将乘客赶下车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营运秩序。马某还规定他们要按时上班等。
巧儿说法:本案中,马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和参加有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影响恶劣。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其余几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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