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庆阳司法微发布
  • “巧儿说法”微发布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2025年8月17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巧儿说法

【第1159期】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如何维权?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1-12 10:47:05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张某与房东李某签订了租期为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因房屋拆迁,张某找到李某协商租房后续事宜。房屋被拆后张某不知道去哪儿住,于是要求李某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为其和家人安置。李某认为房屋拆迁属于政府行为,现在房屋要被拆,双方的租赁合同也应该终止,协商未果,请问张某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李某的房屋拆迁后,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为保障拆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保障承租人利益,张某可以住在提供给房东李某的补偿安置房内。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与以前的房屋条件存在差异,双方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与原有用途不符或者李某不愿意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张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李某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