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6期】妻子擅自卖房丈夫拒认,购房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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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黄某经朋友介绍购买赵某的一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地产转卖合同》,合同约定黄某需一次性付清房款23万元给赵某,房产需正式移交给黄某使用。合同签订完后,黄某当天便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向赵某交付购房款合计23万元,赵某将房屋钥匙交给黄某。黄某收到房门钥匙,但开门查看房屋时,发现房内已被赵某的丈夫钟某在房内砌了堵砖墙阻止他人进出且拒认合同,黄某与赵某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解除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赵某辩称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自己已将房屋钥匙和与房屋有关的资料交给黄某,完成了合同的所有义务,并没有违约。砌墙是其丈夫的个人行为,与自己无关。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本案中,黄某和赵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黄某已履行交付购房款的义务,虽然赵某已将房屋钥匙交给黄某,但其丈夫钟某的砌墙行为客观上影响了黄某对房屋的完整接收,故赵某并未完整交付该房屋给黄某,黄某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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