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庆阳司法微发布
  • “巧儿说法”微发布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2025年8月17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巧儿说法

【第1177期】丈夫赠情人二百多万 妻子可否请求返还?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09 15: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点击上方即可收听本期节目)

基本案情:张某的丈夫陈某在外与郭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丈夫瞒着张某,多次将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赠与郭某,共计两百万元。张某发现后,要求郭某返还,郭某认为此笔款项为陈某自愿赠与的,拒绝返还。请问张某有权要求郭某返还此笔费用吗?

巧儿说法:《婚姻法解释(一)》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并非各自享有半数份额,而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本案中郭某明知对方是有妇之夫,与其丈夫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婚姻法和公序良俗,且其丈夫未经张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郭某,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赠与行为无效,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