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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法

【第1190期】未保价快递丢失 谁来买单?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27 10:41:01 浏览次数: 【字体:

(点击上方即可收听本期节目)

基本案情:高某在江阴常年从事羊绒衫的销售,也多次通过快递公司向客户寄送羊绒衫。某日,高某照常在某快递公司江阴某网点办理快件托运。然而三天过去了,客户说没有收到货,高某赶忙上网查询订单,发现该快递到达快递公司后便没了下文,货物至今也下落不明。后高某找到快递公司要求全额赔偿货物损失,快递公司答复,因物品未保价,只能依据邮政法的规定按照三倍邮费的标准赔偿,他们收取了高某10元的快递费,只能赔偿30元。而事实上,高某丢失的快递中装有11件羊绒衫,价值7480元。

巧儿说法: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超过3倍邮资的限制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递赔偿,本案中,快递公司未尽到及时安全送达快件的合同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其无权援引保价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应该全额赔偿高某货物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