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7期】背着妻子与他人同居 离婚时还可与妻子平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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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钱某和周某系夫妻关系,双方都是再婚,并各有一个子女。其在巫山和汶川均经营有租赁站,并拥有位于璧山县的两套房屋,某日周某从朋友口中得知钱某在汶川经营租赁站期间与他人同居。后周某秘密前往汶川,发现钱某确实与一名二十几岁的女子同居。当月,周某要求与钱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钱某承担过错责任,自己应该多分割财产,双方产生纠纷。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本案中,因钱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钱某为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周某。因此周某有权要求自己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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