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庆阳司法微发布
  • “巧儿说法”微发布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
归档时间:2020/12/22 17:50:34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巧儿说法

【第1267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且无法查找到责任人的,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3 17:5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张某从幸福小区2号楼2单元楼下经过时,被楼上抛出的茶壶砸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但经查不能确认具体是哪户抛出的茶壶。

巧儿说法: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因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