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1期】利用未成年人贩卖制造毒品是否应当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黄某得知尹某会制造麻古,遂向尹某提议共同制造、贩卖牟利,尹某同意。后黄某又纠集其侄子黄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参与。以每粒10元的价格向毒贩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3.2万粒得款22万元。
巧儿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黄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结伙贩卖、制造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此期间其还利用了未成年人黄某某,故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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