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庆阳司法微发布
  • “巧儿说法”微发布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
归档时间:2020/12/22 17:50:34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巧儿说法

【第1295期】利用“木马”程序获取他人网络虚拟货币的如何量刑?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6:29:27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辛某编写了一套木马程序可以通过网络获取他人QQ上的虚拟货币,截止到被抓获辛某利用非法程序骗取10万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

巧儿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第10项规定,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辛某虽骗取到的虽然是虚拟货币,但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方法,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