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庆阳司法微发布
  • “巧儿说法”微发布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
归档时间:2020/12/22 17:50:34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巧儿说法

【第1323期】一张仅存的结婚照引发的法律纠纷

来源: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09-24 09:48:05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罗某与宋某系夫妻,感情深厚,双方膝下无子。在一次地震中罗某不幸身亡,宋某前往外地出差躲过一劫,宋某仅留有与罗某的一张结婚照,因年代久远照片发黄,宋某将该照片交由某照相馆作处理,照相馆次日夜晚发生大火导致该相片被烧毁,现宋某起诉该照相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巧儿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