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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法

【第1336期】未成年人疯狂打赏主播,打赏出去的钱能否讨回?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20 10: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前几天,市民卢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全家人头疼的事:七岁的小孙子沉溺手机游戏,求直播平台的主播带玩,并在主播语言引导下用手机不断充值刷礼物,仅两天就刷掉八千多元。

那么,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吗?

巧儿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如果能证明充值行为确为卢女士的小孙子所为,那么其行为明显属于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短视频平台或主播理应予以退还。同时,对于主播诱导打赏充值等的行为,家长还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