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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法

【第1373期】司机酒后驾车,无偿搭乘人损害应当由谁来赔偿?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7:47:48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某天下班后李某和一些往年上学时的朋友聚会,喝了一些啤酒,开车回去路上遇到陌生女生王某请求顺路带自己一段。李某欣然接受,由于喝了点酒有点神志不清,与前方驶来的车辆相撞,车撞坏好多,王某严重撞伤。后王某向李某要求赔偿。

巧儿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本案中,李某酒后驾车,无偿搭乘王某,导致王某重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人都知道酒驾违法,行为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故意的,但是对于违规导致的王某重伤是重大过失心态,因此不可以减轻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