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5期】农家乐老板教唆金毛偷鸡300多只,该当何罪?
基本案情:
近日,养鸡场的杨师傅发现自己丢了300多只鸡,通过监控查看发现是一只金毛狗偷的,于是报了案。民警通过调查锁定金毛的主人张某,他是养鸡场附近的一家农家乐老板。张某家境富裕,偷鸡不是为了转卖赚钱,仅仅是眼馋张师傅家的鸡,便训练金毛去偷鸡,共计三百多只。
巧儿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 农家乐老板出于犯罪故意利用金毛狗偷盗鸡三百多只,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虽然农家乐老板没有亲自实施盗窃行为,但是金毛狗作为其犯罪工具代替其实施盗窃行为,并导致养鸡场财产遭受损失。狗主人作为刑事责任主体接受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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