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1期】防疫期间销售劣质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基本案情:
1月25日,邵某某先后两次从田某某处购置劣质仿冒“3M”口罩共计2万个,并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销售金额达十八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通过微信又将该批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二十万余元。案发后,涉案劣质仿冒“3M”口罩在运输途中被截获。经检验,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
巧儿说法: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毛某某、田某某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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