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6期】在网上捏造歪曲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吗?
基本案情:
王某与张某素有矛盾。一天张某在饭店和异性朋友吃饭,王某便在微信朋友圈中散布张某和异性朋友在饭店吃饭并“开房”,造成张某家庭关系紧张并致张某精神失常。
巧儿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诽谤“情节严重”包含: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网络诽谤他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然是违法行为,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治安处罚。
本案中,王某出于个人矛盾,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在朋友圈中扩散,造成张某精神失常的严重后果,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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