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9期】前夫追踪前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构成犯罪吗?
基本案情:
自2020年2月起,朱某采用在卫某(朱某前妻)驾驶的车上擅自秘密安装GPS定位器、在卫某家中秘密放置录音笔等方法,非法获取卫某个人车辆位置信息、对话录音、出行信息等大量个人信息。卫某发现以后,朱某声称是为了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才做出这些行为。朱某的行为违法吗?
巧儿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案中,朱某通过私自安装GPS定位器等手段,获取的卫某的位置信息、对话录音等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与卫某的隐私及人身安全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应属于该罪名项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范围,朱某已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罪不因双方之前为夫妻关系而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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