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1期】行政复议伴我行 | ⑥ 掌握行政复议小常识,帮您来维权!
一、您知道什么是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当您认为行政机关(政府或其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您的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这种行政活动就是行政复议。
二、您知道行政复议的作用吗?
行政复议最突出的作用是保护您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害。同行政诉讼制度相比,行政复议具有受案范围广、审查内容全面、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您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有限制。一般情况下,从您知道行政机关侵害你合法权益那天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可以延长。
四、申请行政复议是否需要收费?
您申请行政复议不需要缴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权限;
(七)人民法院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尚未受理。
六、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复议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如同一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代表人需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书面推选证明。
(三)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或证明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必要证据资料)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四)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等)、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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