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8期】早恋遇挫失理智 实施暴力触刑律
案情摘要
中学生王某(男,16周岁)与同学张某(女,16周岁)早恋,张某提出与王某分手后,王某怀恨在心。某日,王某约上其他几个同学将张某带至学校附近的巷子内,将张某打成轻伤并拍摄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法院审理,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协同犯罪的其他几个同学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案情分析
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应当将精力放在学习上。遇到事情应当正确对待,不能诉诸暴力。否则,像王某一样,触犯刑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悔恨终生。同时,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联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巧儿说法
本案中,中学生王某因失恋,伙同几名同学对同学张某采取极端手段实施报复,导致张某轻伤,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其手段恶劣,不但造成张某轻伤,而且造成心理上、名誉上损伤。王某及其同犯应当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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