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3期】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婚姻能撤销吗?
案情摘要
小张和小杨经人介绍认识,一见钟情,一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杨发现丈夫小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每天服用多种药物。小杨担心自己受到伤害,便以婚前小张没有告知自身疾病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小张和小杨的婚姻能依法撤销吗?
案情分析
能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巧儿说法
本案中,小张在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应该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小杨。有病没错,错在不该隐瞒。男女双方履行婚前告知义务是对另一方最起码的尊重,而相互尊重也是维系良好婚姻关系的前提。一方违背告知义务,另一方享有撤销权,也正是我国维护婚姻自由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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