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8期】贪食野味捕野兔,非法狩猎获刑罚!
案情摘要
一天,陈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瓶、升压器、铁丝、绝缘棍等架设电网,意图将经过电网的野兔等野生动物电死捕获,当晚被该县公安局民警查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情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巧儿说法
保护野生动物从每个人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不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树饮食文明新风尚,共建美好和谐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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