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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法

【第1656期】家中失火楼道消防栓无水谁担责?

来源: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5:02 浏览次数: 【字体:

案情摘要

钱某做饭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消防人员到达后,发现楼道内消防栓无水,遂使用垂直铺设水带的方式设置水枪阵地扑灭明火。经法院调查,该起火灾造成直接损失5万元。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钱某与物业公司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各自的义务。钱某在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综上,法院判决:甲物业公司赔偿钱某财产损失15000元。

案情分析

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意外事故就是火灾。因此,搞好消防工作是物业安全使用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居民住宅大量使用天然气,各种家用电器又大量进入居民家庭,致灾因素大量存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职责。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加强辖区内的消防巡查,做好火灾处置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巧儿说法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因为业主自身原因引发,但当火灾发生时小区的消防栓却无法正常使用,物业公司存在安全意识不足、管理不当的过错,导致发生火灾时业主财产损失扩大,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对本次火灾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