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8期】焚烧杂草引发火灾烧毁林地,获刑一年!
案情摘要
被告人唐某到达自家耕地现场后先用镰刀等工具清除四周杂草,并清理出宽约1米的防火隔离带,随后用打火机点燃了杂草堆。由于风势过大,火势无法控制,火苗点着了隔离带外的林地。经鉴定,此次火灾造成18.6公顷林地被烧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依法判决被告唐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分析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否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是失火罪与一般失火行为的原则界限。构成失火罪的,将依照刑法进行处罚;不构成失火罪的一般失火行为,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明显较轻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巧儿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焚烧自家耕地杂草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构成失火罪。生活中,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但属一般失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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