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8期】意识模糊的老人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案情摘要
张某离世后,其子女就遗产分割一事争吵不休,此时大儿子拿出了一份父亲生前签字捺印的书面遗嘱,主张按遗嘱内容将老人的房产分给自己所有。其他子女认为父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和精神障碍,之前经申请,法院已宣告父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不认同此份遗嘱的效力。此份遗嘱有效吗?
案情分析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巧儿说法
本案中,张某的大儿子拿出的遗嘱应当属于无效遗嘱。老人生前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和精神障碍,应当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不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