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0期】原房东卖房后,新房东有权赶走租客吗?
案情摘要
张某长年租赁王某房屋以供居住。一日,王某告知张某其因资金周转需要出售张某租赁的房屋,询问张某是否愿意购买,张某表示无钱购买。半个月后,王某将房屋出售给了韩某。韩某找到张某,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将房屋腾退。韩某的要求合法吗?
案情分析
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巧儿说法
本案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四百五十八条、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张某基于有效的租赁合同产生的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韩某无权请求张某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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