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9期】对方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案情摘要
华某与同村村民周某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华某于2022年3月20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年4月28日,华某和周某收到仲裁裁决书,内容是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周某向华某支付赔偿金5万元。此后双方均未起诉。到同年7月,周某仍拒付赔偿金。华某该怎么办?
案情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于4月28日收到裁决书,由于双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该裁决书自5月29日生效。根据裁决的内容,周某应当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也即在6月29日之前向华某支付赔偿金。但是,周某至同年7月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属于逾期不履行。此时,华某可以向周某住所地或者周某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巧儿说法
法院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提供司法支持。如果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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