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8期】农村闹婚,可以没有尺度吗?
案情摘要
某日,何女士到农村参加闺蜜婚礼担任伴娘时,遭遇多名男性村民动手动脚。有的人其至不顾何女士的反抗,当众强行亲吻她,对她作出摸胸等举动前后长达10分钟。何女士脱困后当即报警,警察将多名涉案男子带回派出所。然而,这些人却辩称闹婚是村里习俗,村里人都希望婚礼热热闹闹。为了婚礼热闹,就能作出这些行为吗?
案情分析
闹婚是一些地方办婚礼的传统习俗,可以活跃婚礼气氛,但应该把握好尺度,抵制低俗、恶性婚闹,倡导文明结婚。如果借闹婚之机对婚礼的新郎新娘或伴郎伴娘等实施猥亵或侮辱行为,会侵害他人人格权,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本案中,多名男性村民以闹婚为名,在公共场所聚众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何女士,侵犯了何女士的人身权利,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强制猥亵罪的规定,会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巧儿说法
刑法规定了强制猥亵罪,本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的性行为自己决定权。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年满14周岁的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只要实施了强制猥亵他人(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异性)的行为就构成本罪。猥亵儿童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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