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1期】违法改装电动车 现场核查快速响应
案情摘要
消费者张女士来电投诉,反映其在镇原县某电动车销售中心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存在加装蓄电池行为,该三轮车车辆一致性证书显示电池型号与额定电压与实际安装不一致,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更换符合标准的蓄电池,商家不予。
案情分析
接诉后,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且该电动车销售中心责任人田某承认其非法加装蓄电池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中心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该电动销售中违法所得4100元,处以违法销售产品金额12%罚款492元;对责任人田某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巧儿说法
该案聚焦电动三轮车改装顽疾,涉事电池电压超标 20%,违反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商家私自为投诉人的电动三轮车更换不符合额定电压、额定电容量蓄电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镇原县市场监管局以“群众投诉+现场核查”快速响应,精准打击“改电压、增续航”的非法改装链,依法查处,坚决守护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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