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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法

【第1023期】员工试用期间想跳槽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10: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赵某通过招聘进入一家网络游戏公司,并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若赵某在此期间离职,需向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2个月后,赵某通过朋友的介绍到另一网络公司面试,该公司很看重赵某,开出比赵某现任工作更高的薪水。赵某向公司领导表示,自己可能要另谋高就,领导拿出合同,要他支付1000元违约金。赵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赵某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巧儿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