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期】媒婆“牵红线”可以收取“说媒费”吗?
基本案情:单身男青年徐某请求镇上有名的“红娘”赵某帮忙说媒,经过赵某的介绍与撮合,徐某和方某终于走入婚姻的殿堂,徐某主动给了赵某5000元的“说媒费”表示感谢。婚后一年,徐某与方某争吵不断,二人协议离婚。徐某称赵某收取的5000元“说媒费”无法无据,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赵某称,其为徐某和方某牵线搭桥需要支出一定的劳务,且两人已经结婚,说明婚介成功,所得5000元是劳务费,收费合理合法,不同意退回。
巧儿说法:本案中赵某作为“红娘”给人说媒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其获得报酬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但赵某作为“红娘”介绍相亲,帮人说媒,为徐某牵线搭桥,必定会耗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也需要一些费用的支出。从情理上讲,如果帮徐某说媒自己花费的时间和支出的费用得不到补偿,恐怕没几个人愿意。所以,对于“红娘”牵线搭桥必要的劳务支出费用的诉求,可以请求给付必要的劳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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