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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7:3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户籍在我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公布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报名地在庆阳市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司法人防大厦1208室)申请成绩核查,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审核授予

(一)申请的方式和时间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申请人应到现场(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政务中心一楼东法律服务大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现场核对《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本人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 46mm×32mm )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对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人因姓名、学历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核实后,上报勘误信息,经司法部审核同意后更改。

(四)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五)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现场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0号至29日(工作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政务中心一楼东法律服务大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窗口。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代办;

2、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尤其是户籍和学历信息;

3、照片底板和大小必须符合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4、申请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将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我局将不再受理。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庆阳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庆阳司法”查阅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34--8356328         0934--8880075



庆阳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