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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布 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告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0-06-09 16:48:03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市司发〔2020〕34号 

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布

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916号)要求,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全市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第一批)共355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21个、法律法规授权25个、行政委托组织9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未经市政府确认公布、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附件: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清单.xls


 

 

庆阳市司法局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