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19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公告
根据司法部2019年11月29日公告(第11号)及2020年7月29日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庆阳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县(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庆阳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庆阳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宁县、镇原县、正宁县、合水县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本人应按照庆阳市司法局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现场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申请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市人防司法大厦1208室)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庆阳市司法局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4-8880075
庆阳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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