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发布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企业第四批“黑榜”名单
关于发布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企业“黑榜”名单的公告(第四批)
一、庆阳市房地产领域“黑榜”企业名单(2户)
1.庆阳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庆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惩戒措施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实施联合惩戒。
(一)针对以上企业主要惩戒措施
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列入信用黑名单,依法实施房地产领域市场和行业禁入;禁止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禁止在欠费催缴追缴到位前恶意灭失主体;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取消已获得的特许经营权;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对房地产预售资金加强监管,监督现有资金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防止相关资金挪作他用;在符合司法处置的条件时及时对其资产进行冻结,防止转移资产;限制融资信贷事项,停止为其发放新的开发贷款,停止其在售项目的购房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从严审核生产经营项目完税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降低其纳税信用评价等级;涉法涉诉的案件,政法部门依法对惩戒对象采取强制性措施;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惩戒措施。
(二)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
庆阳市公安局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庆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庆阳监管分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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