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对推荐上报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委依法治省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电[2017]19号)要求,按照《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经过实地考察,广泛征求意见,拟推荐申报西峰区、合水县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于2017年10月11日在庆阳印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7年10月15日公示结束。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10月15日前,向庆阳市司法局宣教科反映。(联系电话:8210394) 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来源:庆阳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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